厦门市是我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现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区,通行闽南方言。相传远古时为白鹭栖息之地,故又称“鹭岛”。晋太康三年(282年)置同安县,属晋安郡,后并入南安县。唐贞元十九年(803年)析南安县西南部置大同场,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升为同安县,属泉州。宋属清源军、平海军、泉州。元属泉州路。明属泉州府。洪武二十年(1387年)始筑“厦门城”-----意寓国家大厦之门,“厦门”之名自此列入史册。清顺治七年(1650年)郑成功驻兵厦门,十二年(1650 年)置思明州;康熙十九年(1680年)废;二十三年(1884年)设台厦兵备道,道尹驻台湾府治(雍正六年即1728年台湾府改为台湾道),二十五年(1686年)以泉州府同知分防设厅,雍正五年(1727年)兴泉道(后为兴泉永道)自泉州移驻厦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厦门鼓浪屿沦为“公共租界”,民国元年(1912年)4月析同安县嘉禾里(厦门)及金门、大小嶝置思明县,9月升思明府,旋废,1915年分出金门、大小嶝设金门县,同年置南路道(1914年改名厦门道,1925年废)。
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厦门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思明区、鼓浪屿区和开元区合并为思明区,原三区的行政区域划归思明区管辖。二、将杏林区的杏林街道办事处和杏林镇划归集美区管辖。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三、设立翔安区,将同安区所辖新店、新圩、马巷、内厝、大嶝5个镇划归翔安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厦门市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区。
厦门的主体 - 厦门岛南北长13.7公里,东西宽12.5公里,面积约128.14平方公里,是福建省第四大岛屿。厦门港是一个条件优越的海峡性天然良港,其海岸线蜿蜒曲折,全长234公里,港区外岛屿星罗棋布,港区内群山四周环抱,港阔水深,终年不冻,是条件优越的海峡性天然良港,历史上就是我国东南沿海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