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旅行證件系指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其他有效證件”。“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就是台胞通常所稱的“台胞證”。第一次前往祖國大陸的台胞,可先行前往設在香港的中國旅行社,提出要來大陸的申請後,即可辦理有效期為三個月的“台胞證”。
該證件屬於臨時性證件,適用於台胞來祖國大陸觀光、探親、短期商務考察等事宜。如果您無法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完相關事務,需要在大陸停留更長的時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簽注”。“多次入出境簽注”的有效期一般是一年,最長的有限期是五年。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辦理《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須知
一、申請辦理《通行證》和簽證手續
二、辦理證件、簽證的時限
三、證件收費
四、注意事項
五、香港中國旅行社辦理《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地點、時間
一、申請辦理《通行證》和簽證手續
1. 申請人須逐項如實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簽證申請表”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字跡要清楚。以免因您填寫不清楚,而發生退件這種不愉快的事情。
2. 須提交有效的台灣身份證(正、反二面)和入出台灣的旅行證件影印件,影印件要清晰。
3. 提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一張,照片圖像清晰,顏色反差較大,背景無景物,且光面像紙為宜。為防止貼錯照片,請您在照片背面簽名。
4. 因緊急事務申請辦理急件的,請您在“通行證申請表”中的“前往地點及其他說明”欄內寫明申請事由和要求取證時間。
5. 因證件遺失申請補辦的,請您提交員警機關出具的報失證明﹔因證件損毀申請換領的,請您在“通行證申請表”中的“前往地點及其他說明”欄內寫明證件損毀情況。
6. 《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內頁用完的,可換領新證件﹔重復申請辦證,不予受理。
7. 申請辦理《通行證》和簽證,可以由本人直接辦理,也可委託旅行社代辦。
二、辦理證件、簽證的時限
1. 辦理《通行證》(含辦理簽證,下同)為4-7個工作日,急件為3個工作日以內,遇香港公眾假期順延(下同)。
2. 辦理簽證為2個工作日,急件為1個工作日以內。
3. 遺失、損毀補辦證件為15個工作日。
三、證件收費 單位HK$
1. 證件 240元
2. 簽證 100元
3. 加證 50元
4. 證件加急 120元(加收)
5. 簽證加急 50元(加收)
6. 遺失補辦 480元
7. 損毀換領 480元
四、注意事項
1. 請您妥善保存證件,不要折皺,亦不可損毀、塗改、轉讓。
2. 《通行證》持有人前往大陸後,應隨身攜帶《通行證》,因故不能在證件的簽證有效期內離開大陸的,應到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停留延期手續。
3. 持證人因在大陸投資、貿易等經濟活動或因其他事務來大陸後,需要多次來往大陸的,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多次有效簽證。
五、香港中國旅行社辦理《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地點、時間、電話
總 社:香港幹諾道中78-83號中旅集團大廈2 字樓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2853 3573
傳真:2850 8489
灣仔分社:灣仔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2832 3871
傳真:2832 7002
尖沙咀分社:尖沙咀彌敦道27-33號良士大廈一字樓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六 9:00-17:00,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2315 7215
傳真:2315 7295
旺角分社:旺角洗衣街62-72號得寶大廈3樓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五 9:00-17:00
星期六 9:00-17:00
公眾假期 9:30-12:30、14:00-17:00
電話:2789 5940
傳真:2391 9522
機場辦事處:香港大嶼山赤臘角機場客運大樓五樓抵港層(禁區內)北客運廊5N502室(近17 號閘口)
營業時間: 8:45-22:00,公眾假期照常。
電話:2261 2062
傳真:2261 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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