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諾丁漢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09年港澳臺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香港及台灣學生免試招生,澳門學生保送,兩校聯招,考研及就業資訊。

版主: 社員

回覆文章
社員
版面管理員
版面管理員
文章: 1047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1日, 2005年 2:42 pm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09年港澳臺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文章 由 社員 » 週日 6月 14日, 2009年 4:59 pm

一、報名

(一)資格
  •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名時間
  200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具體時間以我校研招網(http://yz.ustc.edu.cn)發佈資訊為准。

(三)報考地點
  •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8227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3969368,圖文傳真:(00853)28322340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四)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力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社員
版面管理員
版面管理員
文章: 1047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1日, 2005年 2:42 pm

Re: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09年港澳臺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文章 由 社員 » 週日 6月 14日, 2009年 5:00 pm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MBA的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考試);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築設計”可多於3小時,不超過6小時,在第三單元考試)。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MBA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業務課考試科目同我校普通研究生考試科目。

(二)初試地點、時間
  •   地 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09年4月中旬,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第三單元進行,具體時間以我校研招網(http://yz.ustc.edu.cn)發佈資訊為准。

(三)復試時間:
2009年5月中旬。復試地點:安徽合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三、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寄發考生本人。

四、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五、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研究生院
2008.8.28

回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