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及台灣學生免試招生,澳門學生保送,兩校聯招,考研及就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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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社員 » 週日 6月 14日, 2009年 5:10 pm
北京師範大學2009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歡迎報考我校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
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報名時間
以教育部公佈時間為准。
(四)報考地點
-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8227。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3969368,圖文傳真:(00853)28322340。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證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或臺胞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訊位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六)填報志願
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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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社員 » 週日 6月 14日, 2009年 5:12 pm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
初試科目以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為准,考試方式為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初試地點: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由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初試時間:
以教育部公佈時間為准。
2、復試
初試合格者,需參加復試。復試內容、方式、地點、時間由我校有關院系所確定並通知考生。
三、錄取
我校綜合考查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將於2009年6月中下旬由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院寄給考生。
四、入學及住宿安排
新生於2009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後,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住宿與內地研究生同樣安排,住宿標準及住宿費用與內地研究生相同。
五、學習年限及收費標準
我校全日制碩士生和博士生學習年限均為三年。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如下:碩士生每人每學年0.8萬元人民幣,三年共計2.4萬元;博士生每人每學年1-1.2萬元人民幣(因專業而異),三年共計3-3.6萬元。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位。
七、聯繫位址、聯繫人及電話
地址: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100875
聯繫電話:(010)58803057 傳真:(010)58800519
聯繫人:胡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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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社員 » 週五 6月 19日, 2009年 9:2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