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諾丁漢大學

華僑大學2008年港澳臺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香港及台灣學生免試招生,澳門學生保送,兩校聯招,考研及就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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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2008年港澳臺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文章 由 社員 » 週日 6月 14日, 2009年 5:43 pm

招生辦法
招生對象應為香港、澳門、臺灣的永久居民或海外華僑華人。

(一)、報名

1、 資格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四十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四十五歲以下。考生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必須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2、報考類別
(1)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辦學地點:福建泉州華僑大學本部。
(2)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
  • a.自費碩士研究生在職兼讀班辦學地點設在澳門。
    b.自費博士研究生在職兼讀班辦學地點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可設在香港、澳門或珠海。自費博士或碩士研究生在職兼讀班如設在香港、澳門須經特區政府批准。
    c.自費博士研究生在職兼讀班開辦人數5人以上;自費碩士研究生在職兼讀班開辦人數10人以上;
3、報名時間
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4、報名地點
(1)港澳臺考生報名地點及聯繫電話:
  •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 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電話:(00853)3969368 圖文傳真:(00853)322340
    廣州: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 郵編:510631
    電話:(020)38627813, 圖文傳真:(020)38627826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 郵編:100081
    電話:(010)68945819, 圖文傳真:(010)68948227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2)海外華僑華人考生報名地點及聯繫電話:
直接到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名或通信函報
地點:福建 泉州城華北路269號 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及傳真:0086-595-22692540 聯繫人: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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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華僑大學2008年港澳臺碩士博士研究生簡章

文章 由 社員 » 週日 6月 14日, 2009年 5:45 pm

5、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交本人身份證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報名費為500港元。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與自選的報名點取得聯繫後,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聯繫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位址。

(二)、考試

1、港澳臺考生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科目:報考碩士生考生須應試專業指定的二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均為筆試;筆試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初試合格者,復試與否及復試內容、方式由我校確定。
(2)初試地點、時間
A、地點: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廣州:由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B、時間:2008年4月12日~4月13日。
(3)復試地點、時間:
地點:屆時通知
時間:2008年5月份。

2、海外華僑華人考生
學校審核相關資料後直接復試,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審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以學校發出的“入學通知書”為准。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不同,全日制碩士學位的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制碩士生或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者、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七)、收費標準及其它
1、港澳臺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學費及教材費:法學2.2萬港幣/人•年,其他學科1.5萬港幣/人•年;
博士研究生學費及教材:2萬港幣/人•年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學費、住宿費按照內地學生有關標準收取。
3、全日制研究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相適應,或至少應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出入境證件。臺灣地區新生還應辦妥逾經香港、澳門返回臺灣的再入境手續。

(八)、聯繫方法:
學校代碼:10385 地址:中國福建泉州 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繫電話:0086-595-22692540(兼傳真) 聯繫人: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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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2008年港澳臺碩士博士招生專業及參考書目

文章 由 社員 » 週五 6月 19日, 2009年 9:21 pm

華僑大學2008年港澳臺碩士博士招生專業及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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